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ST广珠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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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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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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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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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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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 年,公司将继续集中主要资源聚焦矿业主业发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夯实公司主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紧抓精益化管控,持续提升强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年产万吨砂石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实施,努力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明珠矿业年第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3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万元,同比增加1.15%。
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盘活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的抵债资产,加大抵债房产的销售力度,做好抵债资产的销售计划和去化工作,尽快回笼资金,降低损失;密切跟进“经典名城”、“泰宁华府”、“鸿贵园”和“联康城”诉讼项目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案件判决对公司有利,后续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加大判决资产的处置、回收力度,争取最好的执行结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努力培育发展公司第二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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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利润表
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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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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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一)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年1月1日起执行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31号)(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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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