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新会区梅阁水库施工图设计阶段马尾副坝变更的请示》(新发改〔〕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新会区梅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难的实际情况,同意江门市新会区梅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马尾副坝设计变更(项目代码:--76-01-)。
二、变更的主要建设内容:保留现状浆砌石墙,墙面植钢筋,外包砼,墙顶浇筑砼加高至17.20米(珠基,下同),坝顶宽改为5米,坝顶路面高程为16.20米,重砌部分严重损坏的浆砌石墙。
三、工程变更后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原定规模。
四、其余事项仍按江发改社农〔〕号文执行。
五、批复的主要依据:《新会区梅阁水库施工图设计阶段马尾副坝变更的审查意见》(江水函〔〕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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