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由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完成的《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历经重重阻碍,终于获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啦。
在陈皮行业乃至茶行业来讲,这无疑都是个重磅消息,也令许多业内人士和珍视陈皮的朋友感到欣喜。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江门针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立法的首部实体法。那么,该条例到底像我们传达了哪些信号呢?
一、相关生产者权益受法制保障
条例中对新会陈皮作了明确定义: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内,以新会柑皮为原料,采用特殊工艺陈化而成的具有独特风味和品质的柑皮。这就意味着,今后有一点和该解释相违背的产品,都不能够称之为新会陈皮。
只有符合所有条件的生产者,才能够申请相关标志及证明商标标识,产地范围外的生产者擅自使用将会视为伪造。通过这项定义,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产地内的生产者,权益上将受到法治保障。
二、大批假冒伪劣将失去市场
条例中针对擅用新会陈皮地理专用标识、伪造新会柑和新会陈皮产品名称的行为,设立了禁止性规定,且明确了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今后一旦发现相关造假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予以严厉打击。这对许多伪造新会陈皮的生产者,有着巨大的震慑作用,通过条例的推行,伪造的新会陈皮彻底失去市场。
三、发展贡献者获更大扶持
条例规定,对长期从事新会陈皮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新会陈皮制作技艺精湛的人员,将依法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对传承与发展新会陈皮有所贡献的工作者,会予以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在政策的庇护与扶持之下,无论从事新会陈皮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还是在传承新会陈皮技艺的个人,在未来的道路上都将更加顺风顺水,更有效地推动新会陈皮的发展。
有人可能会问,新会陈皮凭何能受立法保护?因为新会陈皮的文化价值、物质价值,都十分值得肯定与赞扬。
在新会,流传着许多和陈皮相关的故事传说,在相关传统技艺方面也尤为可圈可点。当地的饮食文化和民风民俗,都受到陈皮的很大影响,你跟任何一个当地人聊陈皮,他都能跟着说上三天三夜。
况且,新会陈皮还有着令人难以忽视的养生价值,下得厨房,进得药房,上得厅堂。
作为最典型的和药,新会陈皮与白术同用能补脾胃;与人参、甘草同用能补肺气;与杏仁同用能通降大肠气秘;
与桃仁同用能通润大肠血秘;与茯苓同用能祛湿;与竹茹同用能降气止呕;与干姜同用能湿化寒痰;与黄连同用能清除热痰……
新会陈皮的“和”,也体现在食材的调和上。它既可入汤、入茶,也可入酒,还可充当各种食材的调味料。
上世纪尼克松访华期间,新会陈皮做的红豆沙曾作为国宴,充当尼克松的饭后甜点。
所以,这次新会陈皮获立法保护,也许只是新会陈皮发展的一个新起点。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