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水利建设基金计入万年财经

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基本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

企业所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是由当地税务局来征收,按照企业的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大部分省市缴纳比例为1%,但各省市的政策不同,也有的地方免征。

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对于需要征收的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中,可以先计提,在缴纳以后再做冲销的方法来做。因新会计制度把“其他应交款”这个科目并入了“应交税费”科目中,因此计提的水建设基金应该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目前我省根据省人民政府年7年5发布了《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免征我省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中指出从年1月1日起免征向从事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含银行、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所属在职职工工,以及向个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免征向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免征政策截止日期待财务部明确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截止日期后,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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