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10年以上教龄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且取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教龄低于3年或没有任教经历人员,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部属师范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对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
7.有过报考岗位任教经历,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8.身心健康。
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应于年4月15日9:00至年4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满分为分。
(二)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三)心理测试
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重要依据。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岗位表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