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

                            

新会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年9月13日至年5月5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拨打、、报警。

特此公告。

新会区人民政府

年9月13日

通告

国庆、重阳节期间,为进一步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新会区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防火,务必重视!

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造成森林火灾和火灾事故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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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峰会城实行重阳节登山管制

记者从圭峰会城重阳节森林防火和安全指挥部获悉,为全力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和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年10月2日(初七)18:00至10月5日(初十)12:00止,对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含石涧公园)、荔枝山公园登山径、茶坑凤山等各登山点实施临时封闭,禁止登山。

据了解,在封闭期间,圭峰会城安排了约80名党员干部到各登山点进行24小时轮岗值班、巡查。在各登山点入口处可见,布设了禁止登山活动以及森林防火提醒的告示牌、标语等,如有市民或游客想登山,值守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劝离。

市民张生表示,“我很理解此次重阳节禁止登山,封山是为了我们健康和安全着想,大家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我们除了设置水马、护栏等进行封闭外,还派了人员在这里值守,主要是劝导市民在封闭期间不要登高。在封闭前我们已提前做好公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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