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关于开展青少年“我与税收”
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税法意识,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在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青少年“我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
一
活动主题
“我与税收”主题征文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21日
三
征文对象
全市大、专院校和中学学生
四
作品内容和体裁要求
(一)
鼓励青少年学生结合所见所闻、所学所思,分享与税收有关的独特经历和体会感受。可以通过查阅税收历史资料,讲述税收变化发展以及对税收性质、作用等方面的理解;可以通过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讲述税收对人民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可围绕亲身经历或身边发生的税收故事,讲述对于税收的感受与体会。
(二)
征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鲜明、情感真挚,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
(三)
根据征文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体裁不限。诗歌作品不少于10行,其他文字作品不少于字。
五
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将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视投稿情况确定奖项设置数量,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
相关要求
征文稿件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于4月21日前将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hbsw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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