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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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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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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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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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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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传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舟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瑾
合并利润表
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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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传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舟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瑾
合并现金流量表
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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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传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舟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瑾
(一)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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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