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这笔钱下个月开始退了!
3月1日起启动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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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退少补”
街坊千万不要错过了!
此前有人的退税金额高达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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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呢?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大家赶紧往下看!
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不管你需要退税或者补税
你都需要申报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
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
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
就需要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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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未及时申报并补缴税款
将加收滞纳金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大家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址进行查询或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