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升我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防疫要求及有关部署等,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通过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高新区有关单位配合。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高新区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户籍(或生源地)等,详见《高新区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适时发布公告。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