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丹污染环境

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一无名电镀厂负责人刘丹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刘丹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水至工厂外草地内,经监测,该污水PH值超标3.3个单位、六价铬超标倍、总铬超标倍。

案件侦査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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